我国是乙肝大国,约有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经血传播。在无任何干预措施的情况下,40%携带乙肝病毒的母亲可将病毒传染给孩子。婴幼儿感染乙肝病毒后,90%~95%发展成慢性携带病毒状态,而成人仅为10%左右。
一、病原学
乙型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hepatitisBvirus)引起的病毒性肝炎,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报告的乙类传染病,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肝脏损害为主要特征的传染性疾病。
二、传染源
乙肝的传染源主要是急性和慢性乙肝病人(包括不同类型的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肝癌病人)和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乙型肝炎病毒主要存在于病人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如阴道分泌物、精液、唾液等)中,其传染性强弱与病毒裁量(病毒载量测定是通过一种叫聚合酶链锁反应(PCR)的技术,来测定血液中HIvRNA的量。病毒载量以拷贝(copies)数为单位,计算每一毫升(ml)有多少病毒量)有关。乙肝的潜伏期一般为30~天,平均为60~90天,最短为2周,少数可长达9个月。潜伏期的长短取决于病毒感染量、感染途径和机体免疫力。
三、传播途径
乙肝的主要传播途径有经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接触传播和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家庭聚集性,通过唾液、尿液、血液等)。
四、人群易感性
人对乙肝病毒普通易感,感染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
五、临床表现
乙型肝炎主要症状为全身乏力、食欲缺乏、厌油、黄疸,并可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等。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或病毒携带者与肝硬化、肝癌呈正相关。
六、预防措施
我国对乙肝的预防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
1.及时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阻断乙肝病毒传播。年,我国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为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乙肝疫苗,目前乙型肝炎疫苗全程免疫共需接种3针,免疫程序为0、1、6个月,即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1个月和6个月接种第2及第3针乙肝疫苗,为保证操作规范性,应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剂型乙肝疫苗。
目前大量资料显示,接种乙肝疫苗后有抗体应答者的保护效果一般至少可持续20年,世界卫生组织也无乙肝疫苗加强接种的建议。
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和全程接种是保证乙肝疫苗保护效果的关键。首针乙肝疫苗要求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且越早越好。接受乙肝疫苗全程免疫后,几乎所有的儿童都可受到保护,并且效力持久。
2.我国目前使用的乙肝疫苗有哪几种?
乙肝疫苗是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的预防性生物制品,接种可刺激免疫系统产生保护性抗体。目前使用的乙肝疫苗分为: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和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3种。以基因重组酵母乙肝疫苗为例,该疫苗是利用现代基因工程技术,构建含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基因的重组质粒,植入酵母,酵母在繁殖过程中产生HBsAg,经破碎酵母菌体,经纯化,灭活,加氢氧化铝佐剂后制成。
3.乙肝疫苗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乙肝疫苗接种禁忌包括: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以及抗生素过敏者;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妊娠期妇女;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乙肝疫苗(酿酒酵母和汉逊酵母)的禁忌为:(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甲醛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妊娠期妇女;(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乙肝疫苗(CHO细胞)的禁忌为:(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以及该疫苗所含的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妊娠期妇女;(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4.哪些人群需要接种乙肝疫苗?
乙肝易感人群均应接种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接种对象主要包括新生儿、婴幼儿、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和其他乙肝感染高危人群中的易感者。其他乙肝感染高危人群包括医护人员,经常接触血液或分泌物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HBV)携带者的配偶、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器官移植受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发生外伤者,性乱或多性伴者,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
5.成人重点人群接种乙肝疫苗的重点人群有哪些?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接种乙肝疫苗的重点人群包括需要频繁使用血液或血制品者、血液透析患者、实体器官移植接受者、监狱内的囚犯、慢性肝病患者、静脉吸毒人员、HIV感染者、慢性HBV感染者的家属和性接触者、有多个性伴侣者、性病门诊就诊者、糖尿病病人、医务工作者及其他因职业原因可能暴露于血液和血制品者。
七、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使用说明
(一)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按“0-1-6个月”程序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接种。
2.接种途径:肌内注射。
3.接种剂量:①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10μg,无论产妇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μg的HepB。②重组[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HepB:每剂次10μg或20μg,HBsAg阴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10μ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20μg的HepB。
(二)其他事项
1.在医院分娩医院接种第1剂HepB,由辖区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辖区接种单位全程接种HepB。
2.HBsAg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肌内注射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剂HepB。HepB、HBIG和卡介苗(BCG)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
3.HBsAg阳性或不详产妇所生新生儿建议在出生后12
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HepB;HBsAg阳性或不详产妇所生
新生儿体重小于g者,也应在出生后尽早接种第1剂
HepB,并在婴儿满1月龄、2月龄、7月龄时按程序再完成3剂次HepB接种。
4.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小于g者)、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HepB。
5.母亲为HBsAg阳性的儿童接种最后一剂HepB后1-2个月进行HBsAg和乙肝病毒表面抗体(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阴性或小于10mIU/ml,可再按程序免费接种3剂次HepB。
(三)补种原则
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
3.第2剂与第1剂间隔应不小于28天,第3剂与第2剂间隔应不小于60天,第3剂与第1剂间隔不小于4个月。